投喂结束以后。
野犬们领了食物,各自坐在帐篷底下,蹲在地上吃着午饭。
瓦剌犬娘非常瞧不上他们,凡路过的时候,都要高高竖起尾巴,时不时呵斥两句,摇晃着翻檐凉帽上的翎羽,俨然是小狗得志的嘴...
唢呐声未歇,铁蹄已裂地而至。
那不是塔吉克人的冲锋号角——不是军令,而是血誓。他们不鸣金,不擂鼓,唯以西域古调唢呐为引,以飞羽鼓为节,催动战马如狂风卷雪,自烟幕深处奔涌而出。为首者披玄甲,面覆青铜豹首,肩甲上嵌三枚鹰羽,正是塔吉克部最精锐的“隼骑”本队。马蹄踏过尸堆,碾碎断刀,溅起泥浆与脑浆混作一处的褐红浊浪;马鬃与 riders 的辫发齐扬,腰间弯刀未出鞘,却已震得鞘口铜环嗡嗡作响,似在喉中低吼。
沙陀人追击之势,硬生生被这股洪流撞得一滞。
前排士卒尚未来得及转身列阵,便已被撞飞数丈。一杆长槊斜刺入胸,竟未停顿半分,反借冲势将尸体高高挑起,甩向后阵弓手群中。箭囊炸裂,羽箭四射,有人被自家箭镞贯喉,仰面倒下时,喉管里还咕噜着半声未尽的呼哨。
“是塔吉克!塔吉克的隼骑!”一名沙陀老兵嘶哑喊出,声音抖得不成调。他认得那豹首玄甲——三年前在费尔干纳谷口,便是这支骑兵,踏平了阿史那贺鲁残部最后的营寨。他们不收降,不掠财,只斩旗、焚帐、断水脉。活下来的沙陀人至今梦见那青铜豹目,仍会惊醒呕血。
突阵都毕竟精锐,闻变不乱。李存璋立于山腰巨岩之上,横刀劈空三记,刀风裂帛,喝令:“左翼结圆阵!枪林斜指!右翼持盾蹲踞,弓手上弦——放!”
二十张擘张弩应声齐发,粗如儿臂的铁脊箭撕开硝烟,直扑隼骑前锋。三骑应声栽倒,战马悲鸣翻滚,撞翻身后同伴,阵型微乱。可下一瞬,烟幕再裂,第二排隼骑已至,马腹紧贴马颈,人伏如弓,竟以皮盾叠成移动墙垒,箭矢撞上,只迸出点点火星,盾面凹陷却未破。
“再放!”
又一轮弩矢离弦,却见隼骑阵中忽有十余骑猛地勒缰,战马人立而起,前蹄凌空刨抓,竟以血肉之躯为屏障,硬生生挡下七支重箭。马喉喷血,颓然跪倒,马上骑士却借势腾跃而起,手中链枷脱手掷出,铁球裹风,砸得突阵都前排盾手头盔凹陷,颈骨折断之声清晰可闻。
“他们不是人……是牲口!”一名盾手崩溃大叫,弃盾欲逃,却被李存璋亲兵一刀削去半只耳朵,血流满颈。李存璋未看他一眼,只盯着烟幕深处——那里,第三波蹄声尚未响起,可地面震颤已如地龙翻身,连山石缝隙里钻出的蜥蜴,都僵直不动,瞳孔缩成一线。
奉朝军并未溃退。
他们退得极有章法——铳手边退边装填,每五十步设一火点,三五人一组,以龟兹铳短促齐射,铅弹打在隼骑皮甲上,虽难透甲,却震得骑士手臂发麻,控缰不稳。更有数名铳手专瞄马眼,霰弹泼洒,战马受惊暴烈,竟将背上骑士掀翻踩踏。一时间,人马相践,血泥翻涌,竟在冲锋锋线上硬生生犁出一道迟滞的沟壑。
但沟壑终将被填平。
当隼骑第三阵压至山腰,塔吉克主将终于摘下了青铜豹首。
那是一张枯瘦如鹰喙的脸,左颊烙着三道深紫火焰纹,右眼以黑曜石嵌就,转动时幽光森然。他未举旗,未发声,只将手中银柄弯刀缓缓举过头顶,刀尖指向奉朝军退却方向——那里,王崇忠正立于一块断碑之上,玄色披风被硝烟熏得焦黑,右手紧握一杆缠金火铳,铳口犹带余温。
两人目光隔空相撞。
王崇忠瞳孔骤缩——他认得那火焰纹。十年前龟兹驿道,西王刘恭率三百轻骑夜袭吐蕃粮队,焚仓七座,返程时遭千人围堵。突围之际,便是此人率二十死士,自悬崖攀援而下,以钩索悬荡,突入吐蕃中军,斩其主将,夺旗溃阵。事后刘恭亲赐“火纹”烙印,授其统领塔吉克骁骑之权。此人名唤阿史那·兀伦,原是西突厥别部遗孤,自幼被刘恭养于帐下,视若亲子。
兀伦刀尖微偏,指向王崇忠身侧——那里,一杆折断的奉天军旗斜插于土,旗面上“西王”二字已被硝烟熏得模糊,唯余半截金线,在灰白天光下挣扎闪烁。
王崇忠忽然笑了。
他抬手,解下腰间酒囊,仰头灌下一大口。酒液混着硝烟味灼烧喉咙,他呛咳两声,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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