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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4章 大同猎犬比赛(第1/4页)

随着奉天军的行进,大同城中的气氛,变得愈发紧张起来。

原先散落各地的契丹人,此刻皆被召唤而来,在大同城外的丰美水草地上,集结起了自己的部队。无数旌旗营帐,连绵数里,犹如云朵一般散开,却又有鼓...

夜色如墨,黄河水声轰然不绝,李克用伏在马背上,脊背弓得像一张拉满的硬弓,每一次颠簸都牵扯着肋下那道深可见骨的旧创。血早凝成了黑褐色的硬痂,可寒气却顺着伤口往骨头缝里钻。他不敢停,不敢睡,连喘息都要掐着节拍——身后五十里,奉天军的游骑已如狼群般散开,衔尾而至的斥候哨音,白日里曾三度掠过他藏身的芦苇荡。
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左手:三根手指齐根而断,是白日里被一杆陌刀扫中时削去的。断口处翻卷着紫黑色皮肉,却奇异地没有溃烂。这双手曾握过雁门关的铁闸,曾抚过李存勖尚带奶香的额角,也曾攥紧过沙陀人世代相传的狼头纛旗。如今旗倒了,手残了,可缰绳仍死死勒在掌心,指腹磨出血来,混着马汗,在皮索上拖出一道暗红痕迹。

马蹄踏过一处冻土裂隙,骤然一滑。李克用猛地伏低,右膝狠狠撞在马鞍前鞒上,喉头一甜,却硬生生咽了回去。他抬眼望去,东方天际已透出一线青灰,不是晨光,而是雁门山脊割开云层的轮廓。三百里。若马不倒,人不溃,五更前能抵雁门关外三十里。

可马已经不行了。

它脖颈两侧的皮毛大片脱落,露出下面溃烂流脓的疮口,那是昨夜在沼泽地打滚时染上的湿毒。李克用翻身下马,解下鞍鞯时,马腿一软跪倒在地,鼻孔喷出带着血沫的白气。他蹲下来,用断指拨开马鬃,看清了颈侧那枚铜钱大小的烙印——“河东·鸦儿·甲字七号”。这是父亲李国昌亲手烙下的记号,当年驯马时,他总说:“马通人性,烙印是认祖归宗的胎记。”

李克用忽然笑了。笑声干涩如枯枝折断,在空旷河滩上惊起几只宿鸟。他抽出横刀,刀尖抵住马喉,却迟迟未落。这匹马驮着他逃出生天,又陪他熬过最冷的子夜,按沙陀规矩,当以酒祭之,割耳悬于帐门。可如今,他连半滴酒都没有。

远处传来鹰唳。

李克用猛然抬头。一只苍鹰盘旋在低空,羽翼展开足有丈许,鹰喙弯如新月,爪上还挂着半截血淋淋的兔腿。这不是寻常猎鹰——它左翅内侧,赫然烙着一枚朱砂小印:双环套月纹。契丹捺钵宫帐的御鹰!

他瞳孔骤缩。契丹人怎会在此处?莫非……早已布下天罗地网?

鹰影掠过头顶时,李克用突然暴起!他将横刀反握,刀柄狠狠砸向鹰腹。那鹰竟似早有防备,双翼一振斜刺里掠开,爪尖擦过他额角,带下三道血痕。李克用踉跄两步,再抬头时,鹰已飞向北面山坳。他抹了把脸上的血,拔腿便追。

山坳里雾气浓重,十步外便不见人影。李克用屏住呼吸,踩着碎石悄无声息前行。忽然,脚下踢到个硬物。他俯身拨开枯草——是一截断裂的箭杆,箭簇乌沉,尾羽却是罕见的雪白狐毛。他心头一震,这箭制式……分明是幽州刘仁恭军中“白狐营”的独门货色!

雾气深处传来人声。

“……契丹太子亲率三千铁鹞子,已过蔚州。”

“刘恭小儿占了晋阳,却不知雁门关守将李嗣源昨夜已派人送信,愿献关降顺。”

“李嗣源?那个沙陀狗崽子也配谈降?”

“可他手里攥着雁门十二隘口的兵符,还有李克用埋在关城地窖里的十万石军粮……”

李克用伏在岩缝后,指甲深深抠进冻土。李嗣源?那个曾给他牵马执镫的胡儿?那个跪在他帐前,为讨一碗马奶酒磕破额头的奴才?原来昨夜火光冲天时,此人早已在暗处点起了另一堆篝火。

雾气忽如潮水退散。

三丈外,六名契丹武士围坐火堆,烤着整只黄羊。为首者身披玄貂裘,腰悬金鞘弯刀,左颊一道蜈蚣疤直贯耳根。他正用银匕首剔着羊肉,抬眼望来时,目光如冰锥刺入李克用眼底。

“李家郎君,”那人慢条斯理吞下一口肉,“你父亲的头颅,此刻正挂在上京临潢府南门,与安禄山、史思明的头骨并排。大汗说,沙陀人的骨头最硬,该用来镇守北疆风水。”

李克用没动。他盯着那人腰间弯刀——刀鞘末端镶嵌的绿松石,正映着跳跃的火光,像一只诡谲的独眼。这双眼睛,他曾在代州军报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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