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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8章 沉默的威胁(第2/3页)

又不会少块肉。

有了艾晓东的默许,绍光济自然开始了他的缝合大业,一口气缝了十几部的设定给《天君》。最初还客套地给艾晓东报备一声,后面连报备也不报备了。艾晓东本人,两眼一睁,成日家不是和新空出版社打官司,就是在外面度假,更是连问都懒得问。

即便如此,绍光济却并未购买这些被缝合的版权。虽然听起来匪夷所思,但这在内娱,乃至世界娱乐圈,是一条被默许的潜规则,叫作“灵感吸收式开发”。当然,还有更简略的说法——“致敬”。

说得直白点,就是买了同一个作者的甲作品,顺手把他的乙作品里的精华部分薅走,并且不用支付版权费。

这种做法虽然有失厚道,却是这一行里常见的勾当。作者不会反对,因为没必要为了这点事跟合作方撕破脸;连作者都没说什么,其他人更不会吃饱了撑的上去管闲事;当然,购买了乙作品的版权方肯定会有些不痛快,但只是一些碎片式情节和“点子”而已,犯不着为了这个去打官司。如果甲作品改编火了,以后还能蹭一蹭热度。

绍光济是老编剧、老导演,对这一灰色地带有着充分的了解和认识。他的做法正是内娱最常见的做法,从前有无数次,以后也会有。如果哪个缺心眼的导演和编剧为了这几个“点子”支付版权费,才是圈子里的异类。

绍光济的资格太老,经验太丰富了。正因如此,他从未想过这样做会出问题。

但是,潜规则之所以叫潜规则,就是因为,它上不得台面!

商叶初自重生而始,便时时刻刻记挂着《天君》。不但时时在脑海中回忆电影的情节,还为此将艾晓东所有的作品,都读了数遍。

在得知《天君》已经步入选角阶段后,商叶初毅然决然,赌上全副身家,购买了所有自己能记起的、被绍光济“借用”了灵感的短篇!

你的灵感很好用,现在,它是我的了。

这一招不可谓不毒辣。

华国著作权保护法律对版权、侵权、抄袭一类案件,在认定上一向谨慎、模糊。因此作者维权甚难。可要是一口气撞了十五本书,还牵扯到独家代理版权等白纸黑字的合同,那就另当别论了。绍光济就算浑身是嘴,也摘不干净!

商叶初购买的,是这些作品的华国区独家电影版权代理。版权合同就像菜单,吃一道点一道,合同上没写的,通通不作数。管你什么潜规则,在白纸黑字的合同面前,都只能无语凝噎,卷铺盖滚蛋。绍光济不可能在法官面前说“按照我们圈内默认的规矩,虽然这几本书没卖给我,但我用用也不妨事……”

也就是说,只要商叶初想,随时可以把绍光济或者艾晓东告上法庭!

要么,绍光济侵权;要么,艾晓东违约。

艾晓东虽然和绍光济关系不错,但也没好到为了他顶包,赔个几百万的份上。再者说,他本来就在和新空出版社打官司,再添上这个官司,真就成了状纸篓子了。

而绍光济……

《天君》的剧本基本已经完成。如果撞了一部两部,绍光济尚且可以改改剧本,注点水,敷衍过去。可要是把十五本书相关的东西全删了,《天君》就会被打回原形,重新成为孤零零一根儿棒,漏风的毛坯房。绍光济这几年就真成了瞎子点灯——白费蜡!

如果绍光济厚着脸皮只当不知,硬把这部电影拍完。可操作的余地就更多了。

倘若商叶初善良点,在电影没上映的时候发律师函,要求停止侵权,那这部吃官司的电影多半会被直接雪藏,等五六年商叶初手里的版权过期后再放出来。不过科技日新月异,那时,这部片子就不会那么惊艳了。

倘若商叶初恶毒一些,在电影上映后提起诉讼,再要求对方赔偿收益、下架影片……那《天君》这部电影就倒霉了。因为已经上映过,网上自然会有枪版资源。如果电影下架,枪版资源就会满天飞,本来拒绝枪版的人们也会去观看枪版。等到来日重映,就再也不会有新电影的势头了。

无怪乎绍光济在听到商叶初购买版权一事后,便失态了。

作者难以维权,是因为势单力孤。可商叶初背后有一整个青凭娱乐,有的是时间和金钱与绍光济扯皮!

绍光济怎么也想不通,叶初是怎样精准地狙击了几乎所有被他缝合过的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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